當事人:上海正信同創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信同創),住所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崮山路538號、張楊路2399號1幢706A室,法定代表人王衍。
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處分程序》等自律規則的有關規定,協會對正信同創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審理,并按規定向正信同創告知了作出紀律處分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現已調查、審理完畢。
經查明,正信同創在內部管理、風險控制、客戶資信評估、人員管理、廉潔從業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缺陷,導致公司重大風險事件的發生,違反了協會《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指引》第五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和《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鑒于以上基本事實和審理情況,經綜合考慮正信同創的申辯意見,依據《中國期貨業協會失信及違規處理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的規定,中國期貨業協會審議決定:
如果對本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當事人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法律與申訴專業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2025年8月21日

